进出口咨询: Q在美国负责办理进出口手续的机构是美国海关署,其主要职责是:评定和征收进口货物的关税,捐税和手续费,执行海关法和有关法律,包括某些航运法和航运条约。美国海关有许多法律和专项条例,有关资料可以向美海关总税务司或海关分区作直接查询。这里只是对进口货物清关的基本手续作概要的介绍。 报关手续。货物运低美国后,进口商(收货人)凭出口商的发票向进口港或水陆关卡办理报关手续、提货手续或存栈报关手续。应完税的货物在报关时应按估计数额预缴税款。报关后海关抽取小量货样检验以决定:货物的价值以便征收关税;货物的原产**志和其它标志是否合法;货物中是否含有禁止进口的物品;货物的发票是否属实;运到的货物与货单载明的数量有无出入;货物是否符合美国有关法律的规定。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报关手续则自动存入候领仓,一切责任和费用概由进口商负责;一年内未报关,海关有权将货物公开**;易腐货物,价值会减低的货物和爆炸物品未按时报关者可随时**。 报关手续可以由提单上所载明的美国进口商办理,也可以由经收货人背书的提单持有人办理。如果货物是运交“*人”,持有由寄运人(发货人)背书提单的人有权办理报关手续。较常见的情况是由持有运货到进口港的承运人所开具的货主证明书(“承运人开具的证明书”)的人或公司办理报关手续。在某些情况下,可用提单副本或运货收据报关。